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注射泵、心电图机等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注射泵、心电图机等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XJTZY-WWRYY-CG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一包(心电监护仪) | 2 | 160000 | 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 二包(呼吸机) | 2 | 330000 | 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 | 三包(原装进口动脉弹性监测仪) | 3 | 350000 | 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4 | 四包(注射泵、心电图机) | 6 | 87000 | 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 | 五包(气压治疗仪) | 2 | 107000 | 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 | 六包(治疗仪、灌肠机) | 7 | 300000 | 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7 | 七包(医用影像专用显示器) | 2 | 196000 | 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8 | 八包(遥测心电监护仪) | 1 | 130000 | 套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5、投标人的信用行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9-02至2019-09-06
上午:10:10-19:00
下午:10: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原件、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及缴税记录原件,信用查询记录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9-2311:00:00
七、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八、开标时间:2019-09-2311:00:00
九、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双
联系电话:13319881988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91-6296610
传真:0991-6296610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77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79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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