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年产4.5万吨绿色环保饲料原料招标公告
一期年产4.5万吨绿色环保饲料原料招标公告
2019年8月17日,新疆润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新疆润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高效生物饲料加工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绿色环保饲料原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新疆润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及专家共6人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报告、验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北二西街以西、甘莫公路以东区域,地理坐标为E87o29′52.1″,N44o15′59.4″。实际建设烘干车间、优质绿色环保饲料原料加工生产线、原料库房及配套设施。实际总占地面积27000m3,实际建筑面积4963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1月,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新疆润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高效生物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1月2日,五家渠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新疆润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高效生物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五环审〔2018〕10号)批复通过该项目。本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2019年5月,新疆润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其中验收监测委托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于2019年5月26日-5月27日对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厂界噪声,有组织废气:烟尘、SO2、NOX、非甲烷总烃、NH3、H2S进行监测,2019年8月7日-8日对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90.61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一期建设的1座烘干车间、2条优质绿色环保饲料原料加工生产线(糖渣生产线和赖氨酸渣生产线)、1座原料库房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包装系统、氨基酸浆液罐数量、废气治理工艺及设备数量、供热方式等内容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见表2-1.
表2-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变动情况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 变动原因 |
1 | 原料库房 | 1#原料库房470m2、2#原料库房2184m2 | 建成1#原料库房470m2 | 否 | 1#原料目前已满足生产需求 |
2 | 成品库房 | 1栋2184 m2成品库房 | 未建设 | 否 | 成品堆放在烘干车间内北侧,满足生产需求 |
3 | 包装系统 | 1套包装系统 | 2套包装系统 | 否 | 2条生产线生产2种不同的产品 |
4 | 氨基酸浆液罐 | 5个50m3储罐 | 建成1个50m3储罐 | 否 | 目前已满足生产需求 |
5 | 供热方式 | 依托新疆青湖天康食品有限公司2台6t/h天然气蒸汽锅炉 | 建成2台功率60kW大赫DH-60型电锅炉 | 否 | 优化供热设施 |
续表3-5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变动情况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 变动原因 |
6 | 废气治理工艺 | 干燥废气:2条生产线分别采用旋风除尘+二级喷淋除尘+电除尘后,共用一套“电除雾净化+低温等离子除臭”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干燥废气:2条生产线分别采用二级旋风除尘+二级喷淋除尘+电除尘+UV光氧处理后,共用一套“喷淋+电除尘+低温等离子除臭”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否 | 优化处理工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冷却废气:2条生产线的冷却废气集中收集,共用一套“经旋风除尘+脉冲式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冷却废气:2条生产线的冷却废气分别采用2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否 | 由于2条生产线生产的产品不同,干燥后物料经风力分别吹送至2套包装系统,需分别采用2套处理系统。 | ||
7 | 废气治理设备 | 6台旋风除尘器 | 8台旋风除尘器 | 否 | 优化处理工艺 |
4台喷淋塔 | 5台喷淋塔 | ||||
3台脉冲袋式除尘器 | 4台脉冲袋式除尘器 | ||||
2台电除尘器 | 3台电除尘器 | ||||
/ | 2台UV光氧设备 |
以上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热烟气对物料进行干燥产生的干燥废气,干燥后的物料经风力吹送至包装机、冷却降温过程产生的冷却废气以及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废气。
项目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粉尘、SO2、NOX、NH3、H2S。两条生产线产生的干燥废气分别采用二级旋风除尘后经二级喷淋除尘,再经电除尘,然后使用UV光氧设备处理后,再经一级喷淋除尘和电除尘,最后经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除臭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冷却废气和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粉尘。两条生产线产生的冷却废气分别采用2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包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在引风机作用下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后与处理后的冷却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原料储存异味和喷淋塔循环废水臭气。
项目1#原料库房采用密闭输送向配料槽上料,并设置有抽气系统,废气集中并入干燥废气进行除臭处理。
厂区内建设有1座50m3氨基酸浆液罐(苏氨酸),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储罐采用彩钢板封闭,并设有抽气系统,废气集中并入干燥废气进行除臭处理。
喷淋塔循环水槽采用彩钢板四周密封,顶部设有抽气系统,废气集中并入干燥废气进行除臭处理。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为职工宿舍、办公室等产生的生活污水。
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由厂区东北侧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包括烘干机、包装机、引风机等设
备。
烘干机、包装机、引风机等设备等生产设备通过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建减震基础,并安置在厂房内,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UV光氧设备更换的紫外灯管、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洗涤泥渣及生活垃圾。
UV光氧设备更换的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烘干车间北侧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防渗处理,顶部做防雨水处理,门外设置有警示标识,危废贮存由专人进行管理。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至烘干车间内北侧,定期外售,外售协议详见附件。
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回收至产品包装区,作为产品包装。
洗涤泥渣回收至干燥工段回用,不外排。
生活垃圾收集至6个塑料垃圾桶中,最终由城建处环卫部门清运至五家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干燥废气总排口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66.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8kg/h;SO2折算浓度最大值为9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8kg/h;NOX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55kg/h;非甲烷总烃折算浓度最大值为9.8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kg/h;H2S折算浓度小于1×10-3mg/m3,排放速率小于4.06×10-6 kg/h;NH3折算浓度最大值为3.7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 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3。冷却废气和包装废气总排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4.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8kg/h。干燥废气中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和冷却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 mg/m3,排放速率3.5kg/h;SO2排放浓度550mg/m3,排放速率2.6kg/h;NOX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0.77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NH3 、H2S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量标准限值,即NH3排放速率4.9kg/h,H2S排放速率0.77kg/h,臭气浓度2000。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值最大值为0.604mg/m3,NH3浓度最大值为1.22mg/m3,H2S浓度最大值为0.005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0。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周界外最高浓度点限值1.0 mg/m3。NH3、H2S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污染源厂界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即NH3、H2S和臭气浓度周界外最高浓度点限值分别为1.5mg/m3、0.06mg/m3和20。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为924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由厂区东北侧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6dB(A),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废旧包装产生量为5t/a,除尘器回收粉尘产生量为15t/a,洗涤泥渣产生量为4t/a,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5t/a。
UV光氧设备更换的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验收监测期间尚未产生废弃灯管,废弃灯管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至烘干车间内北侧,定期外售,外售协议详见附件。
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回收至产品包装区,作为产品包装。
洗涤泥渣回收至干燥工段回用,不外排。
生活垃圾收集至6个塑料垃圾桶中,最终由城建处环卫部门清运至五家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调查及监测,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环保措施,企业自主验收部分,大气、水、噪声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达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非企业自主验收部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建议环保部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确保污染设施运行稳定,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的有关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新疆润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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