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新装修网点空气质量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新装修网点空气质量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KZB-XZS*******)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委托,就徐州市分行新装修网点空气质量治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项目编号:JKZB-XZS*******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新装修网点空气质量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及预算:新装修网点环保治理防控服务
预算金额:19.2万(含税)
预算单价:40元/平方米(含税)
2、成交原则: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分高的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上选取综合得分排序第1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服务地点:徐州市分行辖内2019年新装修网点,包括睢宁元府路支行、堤北支行、邳州新苏支行、沛县香城路支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庆云桥支行、新沂高流支行、邳州陈楼支行及4个预留网点,总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
5、服务质量及验收标准:合格。(通过治理将网点内部空气质量达到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具体须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氡7个指标低于国家标准)。施工结束后由江苏省分行委派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根据相关要求检测验收。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则中标单位需要重新治理,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的相关规定: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以上资金均不包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包含但不限于室内环境治理及空气净化服务内容”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在徐州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服务场所及服务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组成员3人及以上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一份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徐州地区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项目总治理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治理服务案例须提供合同、治理后合格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5、在治理后网点各房间空气质量均能达到GB/T18883-2002要求,且无二次污染、不反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至少具有生物酶、臭氧、光触媒、空气触媒中的一种方法(提供相关证明)。
7、供应商应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派遣的管理代表,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负责调派治理人员及设备(提供专业室内环境治理人员职业能力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治理人员要求:
(1)必须受过专业的培训并合格,严格按作业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治理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劳动纪律、作业流程、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
(3)必须遵守徐州市分行安全操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以上(1)-(3)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特殊要求:
(1)具有疾控中心出具的无毒检测报告和专业实验室出具的皮肤无刺激检测报告。
(2)具有专业实验室出具的“空气净化性能检测报告”。
(3)具有专业实验室出具的“抗菌性能、抗菌贡献值检测报告”
(4)品质量保证:具有专业机构出具该产品的“纳米颗粒粒径(nm)大小检测报告(纳米粒径≤10纳米)。
(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将以上(1)-(4)的检测报告提交给采购人。
(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以上(1)-(5)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采购资格的;
(3)供应商(含授权此供应商的原厂)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供应商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6)供应商(含此供应商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标书发售时间:2019 年9月2日至2019 年9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标书发售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徐州市绿地商务城E座)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标书售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注意事项: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15时00分
开启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9月12日15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徐州市绿地商务城E座邮储银行徐州市分行903会议室)。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徐州市绿地商务城E座);
联系电话: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或市分行电话:****-********
有关采购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首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一份(word格式,U盘)。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供应商在采购时,需交纳人民币3800元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首次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莫愁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九、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
无。
十、其他要求
潜在供应商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邮箱:zjjk2580@163.com。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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