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云南林政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无军籍职工、复员干部及优抚对象健康体检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LZZB*******)”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3招标项目概况: 1.3.1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数量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优抚对象健康体检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2853人 | 300元/人 | 具体人数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 | 2 | 复员干部健康体检 | 69人 | 300元/人 | 3 | 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 | 901人 | 600元/人 |
1.3.2项目完成期: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体检; 1.3.3采购预算:¥1,417,200.00(大写:壹佰肆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 1.3.4采购项目用途:对无军籍职工、复员干部和优抚对象进行身体检查,关注身心健康,筛查疾病; 1.3.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是上述企业,在报价评审时给予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评审。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或军队医院,军队医院须提供《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1.4.2应为非营利性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 1.4.3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内须具有体检内容(军队医院除外); 1.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军队医院除外)(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6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单一为本项目进行服务,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供应商的体检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指标参数,能正常使用,确保体检准确,以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1.4.7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8其他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a.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b.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4.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1.6公告期限同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一致。 1.7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