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滇池流域周边重点污染源排放监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投标人)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滇池流域周边重点污染源排放监测; 1.2.2项目编号:YNJH-2019-065; 1.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2.4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 1.2.5招标范围:对列入《2019年云南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名录》和《2019年昆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滇池流域废水排污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流量,进、出口均需监测,并每月编制监测报告及监测分析月报(内容包括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达标情况、污染物减排情况及污染五排放情况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9采购项目用途:加强滇池流域周边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 1.2.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2.11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1.2.12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3.2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1.3.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 1.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