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低压配电柜(个人充电箱)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分局低压配电柜(个人充电箱)设备招标公告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公安分局低压配电柜(个人充电箱)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低压配电柜(个人充电箱)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054
2、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低压配电柜(个人充电箱)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低压配电柜(个人充电箱)设备,该充电柜使用于小容量用电设备的充电,如手机、对讲机、电警棍、手电筒等警用设备;数量:2100台。
4、项目预算:21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报名条件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必须为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四)投标人必须是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所投产品必须具有3C认证证书;
(六)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七)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最新一期《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其注册资金、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则不受限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二)报名地点: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1401室(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发售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地 址:上海市银都路3700号
联 系 人:张振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王骏
电话:********-***
集中招标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 潘梅蓉
电 话:********-****
传 真: ********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 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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