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麻醉气体监护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麻醉气体监护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YZ********05072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麻醉气体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麻醉气体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Z********05072
2.2招标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麻醉气体监护仪 | 9 | 台 |
2 | 核酸分析仪等检验设备 | 1 | 批 |
3 | 监护仪 | 6 | 台 |
4 | 小儿专用呼吸机1 | 1 | 台 |
小儿专用呼吸机2 | 1 | 台 | |
新生儿专用呼吸机 | 2 | 台 | |
5 | 电动多功能影像手术床 | 2 | 张 |
2.3 交货期:接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
2.4 交货地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投标人可按照包号对一个或多个包号的设备进行投标,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包号分别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对每一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4资信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包,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9:00~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3。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阳 王国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 邮政编码:65003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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