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评价与发布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评价与发布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乙方:北京英视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KT[GK]*******的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评价与发布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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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10319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1国内**************北京英视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柒万捌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为了持续改善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需要构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评价系统,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有更全面的掌握,对关键区域内各类污染来源进行更严格的管控,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治理与整改方案,逐步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5.2、技术和服务要求 5.2.1项目建设要求 5.2.1.1.要求构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评价系统 基于现有的生态环境、卫星遥感、气象、水文、互联网、工业企业等多源大数据,以及相关国家政策标准和生态环境部指导规范,本着“科学性、客观性、创新性、综合性”的基本原则,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实际情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表征生态环境质量的各要素(大气、水、土壤、生态等)为切入点,构建层级式评估体系框架,并确定各评价指标及权重。具有信息提醒的功能,对每月排名靠后、或同比环境质量变差的片区,督促告知片区主要领导,及时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5.2.1.2.要求平台实现对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评价与分析 (1)要求针对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片区,按月、季度、年等周期进行过去5年的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评价与分析,同时针对具体环境要素,如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生态状况等方面对4个片区进行横向比较。 (2)要求针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区,按年度进行过去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评价与分析,同时结合实际开展的环保工作,考察表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具体要素(如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生态状况等)与实际环保工作之间的相关关系,为针对特定环境问题的治理规划提供参决策依据。 (3)要求选择国内1-2个相似的地区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的比较研究,实现过去5年每年度横向的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的对比。 (4)要求确保平台趋于完善,后期项目增加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平台开发要能结合相关监测设备数据,需具相关硬件设备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并要求能提供设备按照国家要求质控、安装和运维等其他后续服务的能力,能对生态环境状况数据汇聚建档及对策研究 (5)要求通过生态环境、卫星遥感、气象、水文、互联网、工业企业等多源大数据的融合分析,掌握各环境要素(包括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过去5年和当前状况,预测的未来发展趋势,对环境质量主要超标因子作重点分析。 (6)要求基于以上生态环境状况数据汇聚建档,结合生态环境规划目标和环境监测、监察等数据,对突出的环境问题治理提出相应的政策。 5.2.1.3.要求开发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发布系统 基于多维度的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评价与分析,开发生态环境质量向好(综合评价)指数发布系统(web端),对环境监测数据、卫星遥感数据、气象数据、水文数据、现场反馈、决策分析等信息以图表、GIS等形式统一显示,并通过颜色、形状等可视化元素进行区分,提供多维度的信息展示。此外,对多维度的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评价与分析结果进行展示,支持时间查询、动态播放和信息提醒等功能。 5.2.1.4.要求完成“一区一策”建设 根据评价指标具体数值及同比变化率和排名情况,提供相应的趋势变化分析,对环境质量主要超标因子作重点分析,结合生态环境规划目标和环境监测、监察等数据,对突出的环境问题治理提出相应的政策。 5.2.2业务及功能需求 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评价系统平台,包括如下5大业务需求: 5.2.2.1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平台 (1)全景视图 全景视图模块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水质数据、气象场数据、生态状况数据等生态环境信息类别,将监测数据及业务数据以图表、GIS等形式统一显示,并通过颜色、形状等可视化元素进行区分,提供多维度的环境信息展示。 (2)GIS应用展示 要求平台系统基于GIS平台建立,以报表、图形等多种形式表征监测数据,能够将实时监测数据动态表现在GIS地图上,以直观、动态的形式实时显示空气质量、水质、生态状况监测信息,可提供环境空气质量、水质、气象场、生态状况等数据变化趋势展示,支持时间查询和动态播放功能。 5.2.2.2.生态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系统 基于省生态云平台现有的环境监测数据,进一步融合多来源卫星遥感数据、气象数据、水文数据、工业企业数据、跨部门数据、互联网数据等,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提供片区级别的生态环境质量分布情况,发现识别生态环境热点区域。 (1)数据接入 支持接入卫星遥感分析结果,并可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空气质量、生态状况反演结果,包括卫星反演的污染物分布和土地利用类型等。支持接入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实时和历史气象数据资料,包括常规气象资料(如地面气压、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高空气象资料(如高空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污染相关气象资料(如逆温)等,并可以可视化的方式进行展示。 (2)数据融合反演 I.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质三维立体监测 a)精度要求 计算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气、水污染物空间分布,满足空间精度3千米×3千米 b)后台插值模型与方法要求 后台插值模型应包括多维度线性插值(multiple dimension linear interpolation)、反距离加权平均插值法(inverse distance weighting interpolation,IDW)、样条曲线/曲面插值(spline regression/interpolation)等各类常用确定性插值模型(如)和克里金插值(Kriging surface/ interpolation)等常用统计插值模型,同时支持内插与外插两种插值方法,以及内外插值结果进行平滑拼接,可自动优化并整合不同插值模型和方法结果,产生误差最小的最优参数配置。 c)功能要求: 支持按小时、日、月污染热力图的绘制、播放和导出,包括等值线等绘图要素,其空间分辨率为3千米×3千米。 投标人需阐述插值模型的参数优化和整合算法原理,提供不同插值结果样例。 II.生态状况融合反演 a)融合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反演计算平潭综合实验区植被、水体、农业用地、建设用地、裸地等空间分布,其空间分辨率为30米×30米。 b)功能要求: 支持按年度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图的绘制、播放和导出。 投标人需阐述卫星反演采用的模型、方法以及技术流程。 5.2.2.3.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综合评价 (1)动态排名 对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片区按月、季度、年等周期进行过去年的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综合评价分析,可直观查看4个片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月排名、季排名和年排名。支持时间查询及数据导出。 (2)预警提醒 根据4个片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月排名、季排名和年排名,对每月排名靠后、或同比生态环境质量变差的片区,设置短信提醒其片区主要领导,及时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支持时间查询及数据导出。识别各个区域的热点网格,结合排名情况进行预警提醒。 5.2.2.4.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专项评价 (1)动态排名 针对表征生态环境质量的各要素(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生态状况、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等方面),对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片区按月、季度、年等周期进行过去几年的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指数专项评价分析,可直观查看4个片区的专项评价月排名、季排名和年排名。可查询当前及历史排名情况。支持时间查询及数据导出。 (3)预警提醒 根据4个片区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月排名、季排名和年排名,对每月排名靠后、或同比生态环境质量变差的片区,设置短信提醒其片区主要领导,及时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支持时间查询及数据导出。识别各个区域的热点网格,结合排名情况进行预警提醒。 5.2.2.5.一区一策 (1)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生态云平台“一区一策”工作的要求,完成“一区一策”建档及数据汇聚,建档及数据汇聚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①整体概况:包括自然环境、人口、土地利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含道路、港口、机场)等情况。 ②规划情况: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简称一地三域十专项)。对规划数据进行格式转换、坐标转换,叠加到平潭生态云平台进行成果汇总。 ③生态环境状况 ??a.生态环境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我区生态环境总体规划目标和管控要求等。 ??b.环境质量状况:包括生态、水、大气、土壤、核与辐射、噪声等各环境要素过去(5年)和当前状况,以及可预测的未来发展趋势,对环境质量主要超标因子作重点分析。 ??c.区城污染源排放情况:包括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及已掌握的小散乱污等各类污染源总体情况,包含数量、分布区域、污染物特征因子等,建立健全动态污染源清单。 ④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我区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区城生态环境质量和突出环境问题“一本帐”等整改落实情况。 ⑤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情况:包括环评审批、督查检查、环境信访处理、生态建设示范区考核等情况。 ⑥协同方案:委管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含视频通话)。 (2)在数据汇聚的基础上,围绕业务和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数据分析,结合实际需要,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动态的对策措施,并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云平台“一区一策”建设研究报告》,探索实现“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执行对策措施-效果评估”的闭环反馈以及差异性的环境监管。 (3)在系统上配套“一区一策”模块,该模块可实现每月根据监测指标具体数值及同比变化率和排名情况,提供相应的趋势变化分析,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云平台“一区一策”建设研究报告》,实现“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执行对策措施-效果评估”的闭环反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方式:专家评审。验收标准:技术设计书。。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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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合同签订后收到发票2个月内支付30%定金。
270待验收通过后收到发票2个月内支付7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 ( 120) 天内交货,质保期1年。。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按照双方商定的方式和日期向乙方提供项目经费,并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2)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原始数据资料,配合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解决的有关事项; (3)自收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技术设计书评审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4)有权督促项目进度和抽查项目成果质量,组织安排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自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供书面验收意见。 (5)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向乙方派出监理单位。 (6)甲方对成果试运行3个月后,乙方须提供系统保障服务1年,期间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技术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能及时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检查验收,造成乙方工期延误的,按延误日天数予以顺延工期。 (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成果(不可抗因素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付成果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期交货,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延期交付成果违约金比率为每延迟交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若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支付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利停止提供服务。 (5)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费并要求乙方追回调查成果及资料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甲方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后,若变更需求或做技术调整,须经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根据具体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7)验收后的数据成果提交甲方,甲方使用一年后,乙方应及时销毁本项目所有成果资料并提交销毁清册。乙方提交销毁清册后,不再向甲方提交任何有关本项目的资料。。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平潭综合实验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全部规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5.2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乙方:北京英视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1号楼6层606
单位负责人:孙树群单位负责人:尹文君
委托代理人:
刘金乐
委托代理人:
裴娜娟
联系方法:136*****789
联系方法:138*****85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平潭分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8账号:****************2367

签订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02日

标签: 发布 评价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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