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高架地面系统BRT环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盐城市区高架地面系统BRT环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区高架地面系统BRT环线项目已由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行审投资备【20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区高架地面系统BRT环线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环路(青年路至南环路段)、青年路(西环路至开放大道段)、开放大道(青年路至南环路段)、南环路(西环路至开放大道段)、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1.2建设规模:拟建盐城市区高架地面系统BRT环线,新建BRT站台19座,利用开放大道原有站台12座。

2.1.3合同估算价:1115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设计开工日期: 2019 9 12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 9 22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19 12 30 日。

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合同中明确具体节点工期及考核办法。

2.1.5 质量要求:以城市原有BRT规划为基础,与城市现有的道路和站台选址建设相结合,建成快速、安全、舒适、方便、准时的市区高架地面系统BRT环线。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标准及相关功能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质量标准、各项参数指标及相关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试运营阶段的系统调试,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建设范围及建设内容如下:

(1)建设范围:西环路-青年路-开放大道-南环路,线路长度约23.5公里,走向站点设置:西环回车场-蓝海路-海洋路-盐渎路-市一中-新都路-世纪大道-东进路-鹤翔路-惠民路-解放路-迎宾路-交通局-开放大道-开放大道12个站点-串场河路-康居路-人民南路-解放南路-科教南路-西环回车场。

(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9个站台、绿化带拆除、管线迁移(电缆、通讯、排水等)、智能化工程、沿线监控、配套智能辅助系统、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新建及改造(含路面喷涂)、交叉口信号、全线BRT专用道抓拍及流量统计、指挥调度中心等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涵盖的全部建设内容及本项目配套公交线网优化实施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条件之一。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此项施工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④联合体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⑤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⑥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1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 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其他要求:

3.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 业绩要求:

3.4.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6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和设计负责人外,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料,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6.1.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指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7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

3.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3.7 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下述“(二)拟承接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的相关资料:(一)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由发包人结合企业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优先采用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二)拟承接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三)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_2019_年 8_月_ 2 日至_2019_年 8_ 7 _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300_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给代理公司,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中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9 2 9 00 分,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 (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10.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八号

联系人: 伏万祥联系人:杨梦云

电话: 139*****603电话:139*****531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8@qq.com 电子邮件:********7@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地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