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电动垃圾收集车第1次 招标公告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电动垃圾收集车第1次 招标公告
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电动垃圾收集车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2日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车辆 | 8桶电动运桶车 | 整车尺寸:长4600MM*宽1400MM*高1800mmMM*(允许偏差20MM)载重量≥1000KG,车厢内8只240L垃圾桶,续航里程≥80KM,电池容量6节120A铅酸蓄电池电池,标准电压72V,液压电机功率≥800W,轮胎尺寸:前轮4.00-12、后轮4.50-12,车厢:车厢整体可侧掀开,左右侧板为1.5MM304不锈钢板、后门和底板为2.5MM304不锈钢花纹板,刹车系统为电子真空助力刹车,制动方式为液压鼓式,驾驶室整体可拆卸式驾驶室后半部带包围,车架采用8号国际槽钢4.3*8.0MM,其他要求:倒车视频,USB接口扩音喇叭。 | 9 | 辆 | 30000 | 270000 |
2 | 其他车辆 | 侧挂桶电动垃圾收集车 | 整车尺寸:长3800MM*宽1400MM*高2200MM(允许偏差20MM),载重量≥1000KG,车厢内实际有效容积为3.5m3 ,续航里程≥80KM,电池容量6节120A铅酸蓄电池电池,标准电压72V,液压电机功率≥800W,轮胎尺寸:前轮4.50-12、后轮5.00-12,车厢:左右侧板为1.5MM304不锈钢板、后门为2.5MM304不锈钢,底板为2.5MM304不锈钢花纹板,后门上下折叠,密封方式:车厢必须后门装有硅胶材质密封胶条,刹车系统为电子真空助力刹车,制动方式为液压鼓式,驾驶室整体可拆卸式驾驶室后半部带包围,车架采用8号国际槽钢4.3*8.0MM,油管:钢制高压油管,翻桶轨道材料和结构:主轨道8号槽钢,轨道顶部采用分叉Y型4MM厚钢板式轨道,翻桶装置:上置式双油缸,配合吊拉式双大臂,其他要求:倒车视频,USB接口扩音喇叭。 | 4 | 辆 | 30000 | 120000 |
3 | 其他车辆 | 后挂桶电动垃圾收集车 | 整车尺寸:长3800MM*1650MM*高2300MM(允许正负偏差20MM),能与我局现有的压缩车能对接,载重量≥1000KG,车厢内实际有效容积为3m3 ,续航里程≥80KM,电池容量12节200AH铅酸蓄电池电池,标准电压72V,轮胎尺寸:165R13LT子午线真空胎,车厢:车厢板材1.5MM304不锈钢焊接,底板采用2.5MM不锈钢,密封方式:车厢必须后门装有硅胶材质密封胶条,刹车系统为电子真空助力刹车,制动方式为四轮液压鼓式,驾驶室钢制全封闭结构,底盘主梁采用汽车专用底盘,大梁为变截式,翻桶结构:采用后挂式挂桶装置,全液压控制提桶装置,翻转机构为双作用单独油缸控制,自卸采用多行程单作用油缸,车厢自卸稳定油缸采用双油缸单行程,车厢举升采用多节液压缸,上盖带压缩功能,其他要求:倒车视频,USB接口扩音喇叭。 | 4 | 辆 | 67500 | 270000 |
无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②本文件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指: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
无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材料;
5、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无
采购人: | 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罗江 | 联 系 人: | 熊女士 |
电 话: | ****-******** | 电 话: | 173*****028 |
地 址: | 浏阳市金沙南路426-1号 | 地 址: | 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汉塘小区一栋6号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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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9 月2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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