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4870]惠阳区中小河流治理(二期)沙田水、麻溪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JG2019-4870]惠阳区中小河流治理(二期)沙田水、麻溪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惠阳区中小河流治理(二期)项目沙田水、麻溪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阳区中小河流治理(二期)项目沙田水、麻溪水治理工程已被纳入第二批全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项目,同时也列入惠阳区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其中沙田水治理工程还属于中小河流精品示范工程。目前以上两工程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阳发改字〔2019〕64号、惠阳发改字〔2019〕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惠州市宇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初步设计业经惠州市水利局以惠水规建〔2019〕73号及惠水规建〔2019〕88号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惠阳区中小河流治理(二期)项目沙田水、麻溪水治理工程
2.2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
2.5工程规模:
沙田水该工程整治河长11.365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10.572km,护岸长度6.00km,拆除重建钢筋混凝土箱涵7座,改造加固石庙陂头1座,新建村民休闲广场(景观节点)2处、人行碧道2.13km。
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
麻溪水该工程整治河长14.60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14.60km,护岸长度8.86km,新建旱桥箱涵1座。
项目总投资为5766万元,其中,沙田水建安工程费2134.46万元,麻溪水建设工程费为2792.04万元。(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惠阳区中小河流治理(二期)项目沙田水、麻溪水治理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7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工期为300日历天[初拟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工期1个月(首年9月)、主体工程施工工期7个月(首年10月~次年4月)、施工完建工期2个月(次年5月~6月)]。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对应岗位培训合格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员1人,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水利学会颁发的对应岗位培训证书;测量人员1人,具有测量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4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公示,且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以下投标登记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施工资质证书除外)。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作无效证件: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需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查);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需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查)。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8)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9)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员、测量人员)的岗位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10)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1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除(1)项资料单独提交外,上述其余资料复印件按顺序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原件无法提供者,不通过投标登记审查)。
【注: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投标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2、投标人对以上投标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6日 10点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因本项目建设工期紧、施工条件复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自行踏勘现场,经招标代理机构核查踏勘人员证件后在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上盖章确认。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草洋居委中山一路49号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宇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20号
2019年9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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