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等招标公告
绿化工程等招标公告
SZSDG2006-J-005
本公司受苏州市沧浪区房产管理局委托,就该单位的养蚕里一村综合改造绿化工程等采购进行竞争性发包。
一、 发包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厘米) 单位 数量
高度 胸径 蓬径
一、新种植苗木
1 樱花干8-10株 25
2 桂花 150-200120-150 株 46
3 腊梅 200-220180-200 株 12
4 山茶 120-15090-120 株 21
5 红枫干4-5株 7
6 红叶李干5-6 150 株 12
7 青枫干4-5 120 株 7
8 紫薇干4-5 100 株 25
9 花石榴 180-200120 株 6
10 棕榈棕高180株 20
11 垂丝海棠干4-5 150-180 株 5
12 紫玉兰干6-8株 11
13 红花继木球 80-100100 株 17
14 瓜子黄杨球 100-12080-100 株 43
15 罗汉松球 100-120100-120 株 18
16 书带草36丛/平方平方 2400
17 矮生百慕大(草坪砖嵌草)平方 890
18 草坪砖平方 890
19 清除外运垃圾立方 337.8
20 土方立方 480
二、移植苗木
1 大叶黄杨球 80-100 株 56
2 瓜子黄杨球 80-100 株 39
3 香樟15-20株 17
4 龙柏 250-300 株 1
5 水杉10-15株 7
6 青桐10-15株 8
7 法冬青 250-300 株 5
8 石榴 250 株 6
9 广玉兰14-16株 17
10 合欢14-16株 1
11 枇杷 250 株 6
12 桂花 180-200 株 2
13 紫荆 180-200 株 1
14 山茶 100 株 1
15 棕榈 150-200 株 10
三、倒伐树木
1 泡桐35株 2
2 杂物(主要为大叶黄杨、木槿、夹竹桃等)150-200 株 727
四、修剪树木
1 枇杷 250 株 20
2 桂花 180-200 株 8
3 腊梅 180-200 株 3
4 香樟15-20株 31
5 水杉10-15株 2
6 白玉兰10-15株 1
7 栀子花 150 株 1
8 棕榈 150-200 株 22
9 樱花 250 株 2
10 女贞15株 1
11 栀子花 120 株 1
12 广玉兰15株 9
13 红叶李 250 株 2
五、11幢南侧小游园
1 鹅卵石铺地平方 84
2 天然石桌凳组合(桌长80宽65高40,凳长40宽40,高40)(青石) 组 1
3 休闲座凳只 7
4 太湖石筑边吨 25
5 湖石峰 2.5米 组 1
6 湖石峰 1.5-1.8米 组 2
7 造型五针松 220-250220-250 株 1
8 造型五针松 200-220180-200 株 1
9 樱花干10-12 25-300 株 5
10 金银桂 200-220200 株 4
11 山茶 120-15080 株 6
12 孝顺竹25-30支丛株 16
小计
其中大树
小树
二、单位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资质
3.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4.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5.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
6. 其他条件:无
三、响应单位须在2006年4月27日下午16:00前到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2006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之间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纳招标保证金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同时,合格报名人如少于3家,将延期报名。
四、响应单位如需现场踏勘,请于2006年4月25日至2006年4月27日与甲方联系。
联系人:彭迈民联系电话:********
五、报价文件格式: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邀请函编号
4、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1) 工程总价
(2) 工程预算
(3) 质量、服务、保修承诺
8、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开竣工日期等)
9、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除原件证书外) ,应标书应按上述顺序装订。
六、资料送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6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幢406室
七、开标时间及成交标准:
1.时间:2006年4月28日下午2:00
2.地点:苏州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
3.评委会组成: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名专家
4.成交标准: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标底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如超过标底或下浮率超过7%的投标报价均为作废标处理,在此基础上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报价确定为成交施工单位。
八、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 养蚕里一村综合改造绿化工程
2、标的数量:见前第一款
3、合同成交价:成交确定的报价
4、关于工期的约定:自合同签订后65天内竣工。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期采取的措施费用。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予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6、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本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将所有竣工图、技术文件资料、决算书等交甲方,并进行审计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额竣工验收后一年付清。
7、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市政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维护保养服务:
按成交文件和乙方在响应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10、违约责任:
如乙方延期竣工,除本合同第四条中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
具体按总工程款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按违约金总金额每日万分之四计算。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陈设,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2、 本邀请函、响应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五项单独制作《竞争性发包响应表》。本次招标单价一次性报定,所有内容包括景观工程材料、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安装,绿化工程 苗木(草坪)价、种植(移植)费、成活率期养护费、整理绿化用地费及管理费、利润、税金、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凡清单中统一按定额报价的均应写出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单价按实计算):
(1) 苗木(草坪)价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及苗木经营利润等一切费用。
(2) 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废弃物的清运等一切费用;
(3) 移植包括苗木移植、苗木养护和苗木死亡率;
(4) 成活率期指绿化工程竣工后起连续24个月;
(5) 草坪复盖率应达到98%以上,基本无杂草;草坪长势良好、正常、不枯黄,发现不良的草坪即进行无偿更换;
(6) 草坪高度不超过12厘米;
(7) 树木长势良好,树木成活率达到100%,且树冠整理美观,有长势不良的影响美观的树木即进行无偿更换;
(8) 基本无病虫害;
(9) 工程竣工验收后包免费维护和绿化养护期一年。
2、响应单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如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同时,投标时须到已下银行帐户:
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029083
华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3、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额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并支付市场服务费。
4、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邀请函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
书面材料为准。
十、联系方法:
1.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幢406室 2.联系人:沈庆红
3.电话:********-***传真:********
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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