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项目和诉讼服务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项目和诉讼服务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项目和诉讼服务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拉特中旗政府采购中心受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项目和诉讼服务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项目和诉讼服务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编号:WZZCGKZB-*******号
3、批准文件编号:乌中财购[GKZB*******]号
4、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第一包 |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二包 | 诉讼服务信息化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细数量及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点,下午15:00—17:30点到乌拉特中旗财政局办公楼三楼3005房间递交报名材料(节假日除外),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2、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3)报名人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出具财务报表);
(5)提供近六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及纳税证明(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注:(1)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清晰复印件1套(A4纸),装订成册每页必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者复印件不清楚的将拒绝接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2019年9月27日下午15:30分前;递交地点:乌拉特中旗政务局四楼评标室。
2、开标时间:2019年9月27日下午15:30分整;地点:乌拉特中旗政务局四楼评标室。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拉特中旗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莫日更 联系电话:****-*******
联系人:阿葛茹 联系电话:****-*******
2.采购单位名称: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婵媛 联系电话:135*****354
乌拉特中旗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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