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广电局电梯购置、安装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致有关供应商:
受天津市东丽区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区广电局电梯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DLGPC-2011-11)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需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3300MMR小机房电梯 | 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 | 台 | 2 |
2 | 3300MRL无机房电梯 | 台 | 1 |
(二)工 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安装调试完毕。
(三)质保期:一年。
(四)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以上(含)、ISO9001认证、经销商须具有代销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天津注册企业需提供进津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六)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七)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八)报名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4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11年4月29日上午9:00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提交询价文件(一正二副)。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交纳5%履约保证金,履约满一年无质量问题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邮政编码:300300
网 址:
http://www.ccgp-tianjin.gov.cn/tj-dongli.jsp电子邮箱:
tjdlzc@126.com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 郝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广播电视局
集中采购机构: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