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道路环保作业市场化运营招标公告

永清县道路环保作业市场化运营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清县道路环保作业市场化运营
品目
采购单位永清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永清县公告时间2019年09月03日10: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9月04日23:31至2019年09月10日23:31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14:00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9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宁
项目联系电话136*****085
采购单位永清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永清县永清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556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坛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396号华浩天际A座14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085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永清县道路环保作业市场化运营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刘宁
项目联系电话:136*****085
采购人:永清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永清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556
代理机构:河北坛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396号华浩天际A座14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085
预算金额:9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9月27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9-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9-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合法的经营范围;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从业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上一年度(2018 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税收证明【缴纳近 1 年至少 3 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五证合一的提供银行社保缴纳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7)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全面启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 格式)一份(U 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密封提交; 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A4 纸打印并左侧胶装),密封提交。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标签: 运营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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