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平潭县供电公司2019年平潭金井码头3#泊位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典型示范项目(施工)项目谈判公告
国网福建平潭县供电公司2019年平潭金井码头3#泊位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典型示范项目(施工)项目谈判公告
国网福建平潭县供电公司2019年平潭金井码头3#泊位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典型示范项目(施工)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国网福建平潭县供电公司2019年平潭金井码头3#泊位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典型示范项目(施工)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方式一: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3日至2019年09月05日17:30前在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在线购买标书,售卖网址:http://z.esgcc.com.cn。(购买请先查看专区左下角---操作指南),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售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10-95598-1-8(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30)?责解答应答人在国网商城在线招投标专区注册、报名和购买标书过程中的问题。
3.2报名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09月03日至2019年09月05日17:30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盖章)(此三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9@qq.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应答人需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应答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1 | FZFW2019GJT080702 | 国网福建平潭县供电公司2019年平潭金井码头3#泊位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典型示范项目(施工) | XX公司 | 张三 |
3.3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费用。
截止报名前2小时仍不能下载采购文件请联系:蔡女士、方女士:187*****616(上午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不予接听)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五层517室)。谈判时间为应答文件递交当日,如有变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网址:)与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网址:http://z.esgcc.com.cn/)上公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3室
邮编:350000
联系人:蔡女士、方女士
电话:187*****616
传真:/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3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业绩要求 | 截标时间 |
1 | FZFW2019GJT080702 | 国网福建平潭县供电公司2019年平潭金井码头3#泊位港口智能岸电电能替代典型示范项目(施工)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应答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7)能够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11)项目负责人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达五级或以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应答服务商近一年内(至公告截止日)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14)服务商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已完成过至少 2个单项合同不少于4万元,且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转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施工类项目劳务分包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 | 北京时间2019年09月 10日下午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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