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三区湿地规划设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东营港三区湿地规划设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东营港三区湿地规划设计 | 1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水利)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是省部属高校、研究院所或者是其下属单位(即由科研人员组成的单位);3、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具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5、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3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65.000000 |
招标
|
山东华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