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大数据实验室及省中心互联网虚拟化平台服务器等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大数据实验室及省中心互联网虚拟化平台服务器等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大数据实验室及省中心互联网虚拟化平台服务器等软、硬件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FDHW********10
2.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大数据实验室及省中心互联网虚拟化平台服务器等软、硬件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分为省中心互联网虚拟化平台软、硬件采购和大数据实验室服务器等设备采购两部分,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省中心互联网虚拟化平台软、硬件采购 | 虚拟化服务器 | 台 | 2 | 详细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正文 |
H3C CAS-CVM虚拟化平台(8个CPU授权服务) | 套(软件+授权) | 1 | ||
大数据实验室服务器等设备采购 | 分析服务器 | 台 | 2 | |
下发服务器 | 台 | 1 | ||
阵列存储 | 台 | 1 | ||
分析用PC机 | 台 | 10 | ||
三层千兆网络交换机 | 台 | 2 | ||
光纤交换机 | 台 | 2 |
2.4服务地点: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全部设备及辅材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厂商不得同时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拟投标服务器和存储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且应具有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PC机、交换机等产品的原厂代理资质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应具有H3C CAS-CVM虚拟化平台(8个CPU授权服务)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拟投标产品应为原厂正品,非OEM或贴牌产品;拟投标产品须通过国内3C认证;网络产品须具备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4 投标人2016年以来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数据中心的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拟投标同品牌服务器和存储设备)。
3.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9月3 日至2019 年9 月 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在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拟投标服务器和存储产品(同一品牌)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④业绩证明材料;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和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9月 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31层第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邢女士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1室
联 系 人:程建、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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