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指挥大厅照明设备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指挥大厅照明设备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为改善江西省公安厅指挥大厅照明设备照明效果,现就江西省公安厅指挥大厅照明设备维保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照明设备维保 | 1 | 项 | 95000元 |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序号 | 清 单 | 单位 | 数量 |
1 | 原PVC地塑、架空地板拆除及安装 | m2 | 36 |
2 | 灯膜拆除及安装 | m2 | 100.9 |
3 | 灯管拆除及安装 | 项 | 1 |
4 | 灯管材料T5-MZ1200-D14Z-14 14W | 根 | 828 |
5 | 灯管材料T5-MZ600-D12Z-14 7W | 根 | 55 |
6 | 8寸筒灯22W-5700K | 套 | 97 |
7 | 室内满堂钢管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 m3 | 2040 |
本项目要求通过搭设8.5m脚手架的方式搭设施工作业平台,由专业人员拆除灯膜后,更换全部照明光源,全部安装完成后,通电试运行24小时,通过试运行后,将灯膜恢复原状,拆除脚手架,并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洁。
拟投标企业可到现场实地勘察,勘察时间为2019年9月4日至9月5日。施工前需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投标报价含所有费用。本项目质保期三年。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三、施工方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室内装饰、水电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8、外省企业在南昌有售后维护公司,公司在南昌注册,具有施工资质。
四、评审办法
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供应商。
五、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需提供南昌售后维护公司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与投标单位的售后维护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单必须包含质量保证相关内容的情况。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月9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 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江西省公安厅指挥调度处,联系人:邹警官:********、177*****17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联系人:邹警官:********、177*****170。
2.警务保障部联系人: 黄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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