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分散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XZB-SG-*******
2.2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
2.3建设地点:南岗区千山路4号、汉水路275号,平房区友协大街副96号、友协大街102号;
2.4招标控制价:422780.20元;
2.5计划工期:千山路及汉水路工程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计划总工期:7日历天;友协大街工程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计划总工期:31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其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所查询的本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结果查询时间要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期内方为有效;
3.7、投标人需对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显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4日至2019年0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00号寒地展览馆二楼2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晨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00号寒地展览馆二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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