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安局购置物证保全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新郑市公安局购置物证保全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安局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购置物证保全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购置物证保全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214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询价

2.供货期及保修期:中标后6日内供货并完成施工,1年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范围:询价文件及采购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评审方式:电子化评审和纸质方式评审同时进行

6.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名条件: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

3)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

信用信息:由供应商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本项目时间段内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在开标当天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以此作为评审依据;

4)所投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人须取得CA密钥(详见【下载专区】-《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1)营业执照副本(须三证合一,提供原件)

(2)2017年或 2018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公司注册时间小于一年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8)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本条第6项不需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提供,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不允许放在证明材料原件的密封袋中。

3.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9月3日17:00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3.方式: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下载;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 月12日上午9: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使用电子招投标及纸质评标同时进行,供应商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和纸质报价文件,如因系统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电子评标的,则以纸质版报价文件为主。

3.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询价文件和纸质询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 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6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郑市公安局

地址:新郑市玉前路

联系人:僧先生 联系方式:186*****393

2.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0*****501

发布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9月3日


标签: 置物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