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坝顶路绿化工程

盘锦市大洼区坝顶路绿化工程

招标代码:********050373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大洼区坝顶路绿化工程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锦市大洼区坝顶路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大行审发【2019】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盘锦市大洼区坝顶路绿化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向海大道东,红海滩大街北。
2.2合同估算价:204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10月2日开工至2019年 11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44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区公安局西侧,红海滩大街-春江街,全长约为1200米,坝顶路两侧,种植亚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破损人行道维修等。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同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9月3日至 2019年9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信用等级报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合同或保险等证明文件 (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三楼306室(地址:大洼区新华街、联系电话:****-*******)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9年 9月23日15:00前完成,其递交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2019年 9月6日至 2019年9月1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携带《资格报名确认函》和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保险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9月26日9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六楼会议室。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 公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 系 人:王子天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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