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阳光安居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保障性住房阳光安居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双阳区政府保障性住房阳光安居小区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绿化工程
招标项目项目编号:DG2011Z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清公路景观带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清公路道路两侧50米,全长25公里,进行绿化。包括五个节点总面积310800 m2,项目计划总投资59039.345万元;

2.2建设地点:长清公路马家岭收费站至双阳区北广场;

2.3招标范围:景观带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7月14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双阳区北广场至奢岭镇政府对过广场节点,全长13公里;

二标段:奢岭镇政府对过广场至长清公路马家岭收费站,全长12公里。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建设厅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事《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6日至201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12日8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3万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

地 址:双阳区宇山路5号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聂小光

电 话:131*****59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李凤祥

电 话:133*****5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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