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招标公告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二 次 招 标 公 告(通用)
编号:HMS********7
1、 工程名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海发核准[2010]21号 (2)投资额:900.00万元
(3)工程地点:海门市包场镇 (4)建设规模:5286.32㎡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5-1 至 2012-1-31
3、 标段编号:HMS********702 标段名称:门急诊楼
建筑面积:5686.3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4、公告内容:
海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编号: HMS********0702-1
一、工程名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
二、工程概况:
(一)批文 号:海发核准[2010]21号
(二)工程地点:海门市包场镇长桥村34组
(三)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286.32平方米
(四)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五)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2011年5月;竣工2012年1月。
三、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一 | 土建、安装工程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900万元 | 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贰级) |
四、其他报名条件:
(一)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二)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三)为了加强对保证金的管理,从即日起对各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专户实行备案制,具体通知请登录海门市建设局网www.hmcin.gov.cn(通知公告)。未办理备案的施工企业请及时办理。
(四)海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程序、资格预审程序、开标程序请查阅网址www.hmcin.gov.cn(通知公告《关于对招投标主要环节进行梳理的通知》)。
五、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一)海门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三份(必须为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三)资格预审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报名人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4月27日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海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计算机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二)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4月28日9时至11时
2.资格预审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并且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海门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必须为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其资格预审材料被拒绝接收或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2)投标申请人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规定,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送达。若在资格预审规定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三)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海门市北京路中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以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及报价均相同,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本工程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技术标开标、评标(总分20分)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技术标,技术标评审采取评分制,只有技术标得分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家数为9-11个,取前7名;投标人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本工程技术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完善程度和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最低不低于6分:
(1)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第二阶段:商务标开标、评标(总分80分)
商务标的评分从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两方面进行评分。
1、投标报价(7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有效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报价。
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判定,采用以下评审方法: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12%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本工程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无效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
2、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 (10分)
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的,均不参加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10分。
(1)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含5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有效报价投标单位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有效报价投标单位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
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05分,最多扣2分。
招标人: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海门市星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门市北海路 地址: 海门市城北新村211-16#
联系人: 张晓翔 联系人: 顾敬华
电话: ******** 电话: 139*****581
传真: 传真: 0513- ********
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工程
招 标 人: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海门市星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1 年 4 月 21日
一、 总 则
1.鉴于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作为拟建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一个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
二、 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6.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 4 月 27 日17时前将资格预审保证金 壹拾捌万元 汇入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指定帐户。帐户名: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帐号:****************1235,汇款人:投标申请人名称(非其它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各投标申请人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换取统一收据。本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从企业的基本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退还时也转到该帐户。若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则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投标申请人不通过资格预审,则凭资格预审保证金收据(原件)报招标人签字、盖章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各投标申请人在办理资格预审保证金时,必须在汇款凭证上载明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此次资格预审保证金将作为资格预审是否入围的前提,若投标申请人不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指明申请的标段,并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按附表9和附表10的要求)。
11.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2.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4.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 联合体
1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 利益冲突
16.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6.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6.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6.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 申请书的提交
17.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 2011年 4月 28日 9 时至 11时送达 海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海门市北京路中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顾敬华,电话:139*****581,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8.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一份 。
19.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9.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9.2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及通讯地址。
2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20.1附件1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
21.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3.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4.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4.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4.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5.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2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及潜在投标人确定的方法:
按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苏建招(2006)372号]规定执行。
27.投标申请人在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 附件
28.《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及评分标准。
29.《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30.《承诺书》。由投标申请人承诺。
31.《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由投标申请人承诺。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备 注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09年度年检。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均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
4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
5 | 企业履约情况 |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 提供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若无记录,不需提供证明) | |
6 | 资格预审保证金并出具承诺书 | 由经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资格预审保证金壹拾捌万元 | (1) 资格预审保证金缴纳收据;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含临时贰级)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格式见附件3)。 |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确认的企业为职工缴纳的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社保缴费明细 | ①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社保缴费明细 | |
10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无在建工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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