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电子化办公设备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电子化办公设备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东阳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主管部门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公证处电子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该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FCG2019-48-A08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型号、技术规格 |
1 | 公证处电子化办公设备 | 1批 | 16.1万元 | 详见《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 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份,包括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确认: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还须按投标确认函的要求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确认时间:2019年9月23日下午16时前。
(2)投标确认函样张附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24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区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标室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受。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9月24日下午14:30时在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区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标室1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开标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注: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以投标单位的社保花名册为准)。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或授权人为非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二、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tb.com)。
十三、招标文件公告时间
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0日。
十四、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135*****861
采购人: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
联系人:赵丹华 电话:****-********
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东阳市司法局
联系人:李双双 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9/20199/d0c125c6-3aa5-473d-accc-a070f366f247">公证处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
35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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