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双替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双替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台前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03日18: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18:35至2019年09月10日18:35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30日09:00 | ||
开标地点 | 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季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季先生 | ||
采购单位 | 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濮阳市韩庄尚林苑三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060 |
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双替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双替代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C[2019]-098;
三、项目预算金额(含群众自付资金):********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2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 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采购内容:采购大1.5匹变频冷暖空调,要求能效1级的变频冷暖空调3603台(最终以中标企业宣传推广后签约户数为准);
5.2 资金来源:70%财政资金,30%群众自筹;
5.3交货安装期:领取中标通知书起20日历天;全部到货并调试安装完毕,中标单位负责装卸、安装、调试及运维售后管理服务;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6 质保期:6年;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1投标人需是生产制造商或省级分公司,有冷暖空调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
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设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房间空调器);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时,须具有厂家营业执照及所投设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测机构2016年9月1日以来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房间空调器)。
6.4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须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并附《安装委托协议》,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和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接受同一安装企业受托于多家生产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6.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6.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审计年度的,提供公司成立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8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期限:本公告发布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9本次招标除接受安装委托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证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备查。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2019年9月4日至 2019 年9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89/)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安康路 32 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 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 A 座 1011 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 9::0-12:00 下午 14:00-18:00 ,联系电话:****-********。
② 供 应 商 信 用 信 息 录 入 : 登 陆 濮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111.6.98.235:8001/)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九、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9月30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9月30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地址: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韩庄尚林苑三号楼
联系人:季先生联系方式:156*****060
监督部门: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先生
监督电话:****-*******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发布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9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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