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行政中心大楼玻璃幕墙清洗及干挂石材幕墙注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湘乡市行政中心大楼玻璃幕墙清洗及干挂石材幕墙注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湘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对其湘乡市行政中心大楼玻璃幕墙清洗及干挂石材幕墙注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1、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9)259号 2、委托代理编号:XY2019-068 3、采购预算:16.5万元整 4、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湘乡市行政中心大楼玻璃幕墙清洗及干挂石材幕墙注胶。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说明。 5、供应商资质: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5.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5.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以上网站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6.1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2019年9月3日起至 2019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 14:30~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楼四楼)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备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仟元。 7.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7.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8、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 8.2 响应文件送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9、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135*****685 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联 系 人:陈铁华 电话(传真):0731-********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来参与投标)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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