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发布日期:2019年9月3日

招标编号:WKZB1922XJN600925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新疆塔城边境城镇发展项目(3263-PRC)项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MSW和城市维护设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合同编号:ETC06)。

2.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ETC06合同:MSW和城市维护设备;

3. 本合同的交货期为合同签署后最早1个月,最晚3个月内按业主要求完成供货。

4.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于2019年9月3日起每日(节假日除外)10:30~12:30和16:00~18:00(北京时间)查阅购买招标文件。

6.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7.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年营业额均应在人民币37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6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内作为供货商必须完成至少两个类似合同的供货,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这些合同的价值、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否则将可能导致废标。

(3)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厂商至少有五(5)年的相关生产经验,每年至少应有大于本项目货物清单的产品数量已经销售并至少满意地运行一年,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验收证明,否则将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拥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合同的售后服务承诺,该承诺书需经投标人签字确认。

(6)投标人或其选择的实际供货商至少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以保证有能力供应所需型号、尺寸和数量的货物,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合同、验收报告等)。制造商应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

(7)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的度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其长期的盈利能力(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8)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资料以证明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合计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货币。

(9)未完结的索赔、仲裁或其它诉讼,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

  1.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5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或者直接汇款: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账号:3002 0122 0920 *******。如需邮购,请每套另加1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将采用 快递 方式寄送。邮寄过程中若发生丢失或迟到,招标代理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购买地址:

(1)中国五矿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9号广汇时代广场C座19A层L室,邮编830002,联系人:毛宁;电话:****-*******

地址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儿童发展中心10层“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人:贾晓倩,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亚行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梦,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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