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清市设置智能降尘设施工程项目需求公示

临清市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清市设置智能降尘设施工程项目需求公示

临清市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清市设置智能降尘设施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清市设置智能降尘设施工程项目,项目预算:10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临清市设置智能降尘设施工程项目。预算安排:105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满足规范要求的安全系数;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物理特性:合格。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本项目适用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的价格折扣。本项目根据法规要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评审价格折扣均为6%;生产商既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又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图纸评审,开工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图纸疑惑解答、设计变更等。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消防塔、高效率三项异步电动机、管道离心泵、控制系统、加水系统、蓄水池、高压供水管道、消防炮、其他(电源、打井、围栏、工作间)等各1项。
三、论证意见: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4日起,至2019年9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临清市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临清市育新街306号
联系人:孟朝辉联系方式:132*****83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联系人:陶童联系方式:166*****128
发布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9时36分08秒********093506_********83.docx" target="_blank">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upload/attach/********093506_********83.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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