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产营具(班排学习桌、班排凳子、衣帽柜、电脑桌、办公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营产营具(班排学习桌、班排凳子、衣帽柜、电脑桌、办公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产营具(班排学习桌、班排凳子、衣帽柜、电脑桌、办公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某部队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09: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09:00至2019年09月10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2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 ||
预算金额 | ¥34.814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某部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133*****9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工****-********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某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营产营具(班排学习桌、班排凳子、衣帽柜、电脑桌、办公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营产营具(班排学习桌、班排凳子、衣帽柜、电脑桌、办公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Z92559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某部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孙先生133*****9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Z92559HW********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某部队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92559HW********的“长春市某部队营产营具采购项目”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长春市某部队。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营产营具(班排学习桌、班排凳子、衣帽柜、电脑桌、办公椅)
2.2 供货地点:长春市。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4 项目预算:人民币34.8140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质保时间: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3.2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企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陆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某部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3*****99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2019年9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销售商。3.2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 投标人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5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企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8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9:00至2019年09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招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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