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编号:闽建融(SM-2019)招字4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民委员会,项目业主为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总投资约487679元,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各标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为/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提供网上在线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照常发售),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办事处(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曾女士,电话:133*****661、186*****89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按6%取定)。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文[2017]78号文件规定执行。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7日下午16时00分,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8.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民委员会;
地址: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58*****3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
联系人:曾女士、叶先生;
招标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