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水泥窑年处置危废10万吨招标公告

利用水泥窑年处置危废10万吨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年处置危废10万吨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年处置危废10万吨项目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三岔镇红星村
贵州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建设背景
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坐落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三岔镇红星村,本项目利用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现有的一条46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处置危险废物,建设每年10万吨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项目。拟处置28类危险废物,其中固态危废1万t/a,半固废物6万t/a,液态废物3万t/a。处置废物类别28类,具体包括:HW02~HW09、HW11~HW14、HW16~HW19、HW24、HW32~HW35、HW37~HW40、HW47、HW49~HW50。危废协同处置量占水泥窑生产线物料总投入量总量的4.1%。
(二)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现有水泥厂厂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联合处置车间、危险废物储存库(3个)、液态废物处理车间、污泥泵车间、皮带机廊道及投料装置、分析化验室等,以及其它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的总工艺流程依次为危废的准入评估、危废性质检测、危废收集和运输、危废的接收与分析、危废贮存、危废预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其中预处理流程分为固态、半固态危废废物的预处理和液态危险废物的预处理。
固态危废废物经抓斗提至破碎机的料斗,破碎机为剪切式双轴破碎机,破碎能力为10t/h。破碎后的物料经倾角皮带输送至固态废物中间储仓,仓下设置阀板与皮带秤,再经称重计量后与经振动筛筛分的块大流动性较差的半固态废物由皮带机输送至窑尾分解炉,经三道密封气动闸板阀锁风后焚烧处置。经分析化验后不含有机物和氢化物的固态废物通过卸料斗和计量设备后经输送机送入原料磨,与其他生料一起进入窑内。
半固态废物预处理系统主要包含四个部分:上料、破碎、筛分、输送处置。针对含固态杂物、结团粘稠,流动性较差的半固态废物,由抓斗上料,经受料斗、喂料器喂入强击式破碎机破碎,破碎机对物料进行破碎、打散。破碎后的物料送入振动筛使浆状与块(片)状危废分离,筛孔孔径为20mm,筛上物卸入固态处置系统中的皮带机输送入窑焚烧处置。振动筛筛下物料经螺旋输送至半固态危废接收仓。污泥接收仓内设置搅拌器,防止半固态危险废物成团,兼顾搅拌均化。在接收仓底部设置液压驱动滑架,防止半固态危险废物在仓底淤积形成死角,确保物料均匀连续卸出。经仓底卸出的物料,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至柱塞泵,由柱塞泵泵送至窑尾,由窑尾接口处雾化喷枪喷入分解炉处置。
液态废物预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接收除杂、储存和入窑处置三部分。接收除杂主要包括除杂器和气动隔膜泵,废液来料首先进入系统除杂器,该除杂器设置有过滤筛网,废液通过筛网实现除杂功能后,由气动隔膜泵送往储存罐。过滤渣送至半固态处理系统。技改项目处理的液态废物中具有一定热值的废液通过离心泵送入水泥窑窑头经喷枪雾化后焚烧处理,低热值废液通过离心泵泵入窑尾分解炉焚烧处置。
本项目总共拟建设3个投(喂)料点。其中,固态废物和半固态废物共用一个投料点(分解炉);液态废物进入窑头投料点(窑门罩投加点);不含有机物和氢化物的固态废物(非挥发性危废)进入生料磨投加点。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运输扬尘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加强地面清扫措施控制,确保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可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来往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制定合理施工方案,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作业、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控制施工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废弃土方、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漏浆、填充墙砌筑时洒落的砂浆、建材废包装、建材的废边角料等。本项目施工期必须将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位置堆放。同时,弃土应尽量回用,确实无法回用的弃土与其他建筑垃圾一起运至政府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避免因长期堆放对水体或空气质量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机械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水、运输车辆冲洗水、渗滤液、化验室排水等,经收集后直接喷入水泥窑进行焚烧处置。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21.75m3/d,依托现有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5t/h(约合360m3/d),现状实际处理量为38m3/d,有较大的余量可承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可用于厂区绿化、防尘洒水,不得外排。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场地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处理措施。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联合预处理车间、液态废物处理车间、3个贮存库(1、2、3号贮存库)、清洗车间、包装物库、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事故水池,防渗性能不应低于等效粘土层Mb≥6.0m,渗透系数≤1.0×10-7cm/s;危废暂存间、联合预处理车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执行。一般防渗区为物资库、电力室、消防水池,防渗性能不应低于等效粘土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
2.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风机、各类泵等在满足生产需要前提下优先选用低转速、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东、南、西侧)、4类(北侧)标准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联合预处理车间、污泥泵车间、液态废物处理车间、废物贮存库(1号贮存库、2号贮存库、3号贮存库)均采用密闭微负压控制,正常工况下,收集的废气进入水泥窑焚烧。非正常工况下,联合预处理车间、污泥泵车间、液态废物处理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联合预处理车间配置的应急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27m高应急排气筒达标排放;1号贮存库、2号贮存库、3号贮存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号贮存库配置的应急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应急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中NH3、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13)表3限值要求;VOCs参照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分别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4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2)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高温焚烧、碱性环境、SNCR脱硝系统、现有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增湿塔以及余热发电锅炉等降温措施,水泥窑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HCl、HF、Hg及其化合物、Tl+Cd+Pb+As及其化合物、Be+Cr+Sn+Sb+Cu+Co+Mn+Ni+V及其化合物、二噁英、TOC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
2013)要求后经105m烟囱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弃容器或包装物、布袋除尘器(除旁路放风除尘器外)收集粉尘,旁路放风窑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其中,废活性炭、废弃容器或包装物全部作为危险废物进入回转窑协同处置;布袋除尘器(除旁路放风除尘器外)收集粉尘返回生料系统;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旁路放风窑灰可作为替代混合材直接投入水泥磨(需控制掺加比例),确保水泥产品中氯、硫、氟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水泥窑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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