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9】第76号

采购文件编号:UPBMCG-190807

交货地点: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供货安装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质量标准:具备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

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总金额(元)

1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有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

3.须具有近一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须与现有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无缝对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09月04日至2019年09月10日(北京时间,周六日休息)到乌拉特前旗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东厅4号窗口购买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

5.近一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

五、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5日上午09:30分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5日上午09:30分

地点: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泰城御景13号楼11层东侧

邮政编码:015000

联 系 人:莫日根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2*****8847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行号:********3568

采购人名称: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地 址:乌拉特前旗

邮政编码:014400

联 系 人:罗帅

联系电话:183*****882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2019年09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卷宗 电子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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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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