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项目第T20合同段监理招标公告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项目第T20合同段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 扩容工程项目第T20合同段施工监理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
2.2项目规模:①新蒲枢纽(K108+400~K112+500)重遵扩容第17合同段新蒲枢纽改扩建工程,是重遵扩容与遵义环线青檬高速并线段落,采用T型+喇叭形方案连接。具体连接方式是重遵扩容主线与青檬高速中线对接,青檬高速则通过匝道与本项目主线衔接,保证主交通流的顺畅性。所涉路段主线起讫里程:重遵扩容桩号K108+400~K112+500,青檬高速桩号K9+830~K6+320,长3.51公里。②重遵扩容与青檬高速主线共线段(K113+600~K117+259)重遵扩容第17合同段K113+600~K117+259段青檬高速改扩建工程,是重遵扩容与遵义环线青檬高速共线段落,扩建方式主要有“双侧拼宽”、“单侧分离新建”以及两者的过渡段。所涉路段主线起讫里程:重遵扩容桩号K113+600~K117+259(第17合同段终点),对应青檬高速桩号K5+220~K1+560,长3.659公里。上述两段改扩建土建工程的实施势必将影响到青檬高速的部分运营和通行能力,为此,必须加快第17合同段土建工程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以利早日恢复青檬高速的正常运营和通行,基于上述原因,需根据第17合同段交通管制方案并结合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对该段落内路面(含景观绿化)、机电、交安等附属工程紧随土建工程予以实施。③遵义东互通收费站(YK112+500- YK113+600)遵义东互通是本项目与遵义环线青檬段共线段的落地互通,原互通连接新龙大道,主要服务于新蒲新区。结合交通量需求、主线拼宽方式及地方规划,该互通收费站将原位改造。收费广场5进10出,收费站管理所占地9亩,收费站与被交路迎宾大道之间的连接道路已基本成型。设计车速:主线100km/h,匝道40km/h;路基宽度:主线路基宽度41m,分离式路基宽度20.5m;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m,其中硬路肩4.5m,对象分隔式双车道匝道19.5m,其中硬路肩4.5m。
2.3监理服务期限:1500天
2.4招标范围:重遵扩容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本次招标的是第G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标段划分表标段号起点桩号终点桩号里程长度(km)主要工作内容GK108+400YK117+259.5738.86主要工程内容为第20合同段内的主线及互通区匝道(桥)、收费站等路面工程、机电(三大系统)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环保、水保等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和组建驻地监理试验室并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48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无信用评价等级,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引用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为准)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为准)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五)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4日09时48分至2019年09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4日09时48分至2019年09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4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会议室(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上发布。
(一)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八、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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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550001 |
联系人: | 董女士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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