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购置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购置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GZC-JZXTP-2019-016

3、项目序列号:2019-ZFCG-1355

4、项目联系人:沈工

5、项目联系电话:177*****884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序号包号(品目名)招标内容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备注
1品目一:SUV警车采购SUV警车采购1辆用于清镇市人民法院办公使用一、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供应商提供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特种车辆相关法律规定的货物。 二、服务和安全要求: 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品目二:囚车、审判车采购囚车、审判车采购各1辆用于清镇市人民法院日常办公、执法使用。一、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供应商提供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特种车辆相关法律规定的货物。 二、服务和安全要求: 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三、其余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692800元

最高限价:692800元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投标服务商自行书面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投标服务商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查询结果截图;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9月04日至2019年09月10日 1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下载(交易中心电话:****-********,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下载(交易中心电话:****-********,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4)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年09月11日 1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0:00

12、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品目二:囚车、审判车采购:5000,品目一:SUV警车采购:2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年09月04日至2019年09月11日 1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银企直连方式交纳保证金(注意: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详情请点击http://ggzy.guiyang.gov.cn/c14567/********/i*******.html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双龙航空港支行

帐号:****************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清镇市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清镇市金盆路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80*****312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1号楼1单元30层11号

项目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77*****884

附件:

清镇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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