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山应急避难场所(宝塔山公园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宝塔山应急避难场所(宝塔山公园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宝塔山应急避难场所(宝塔山公园一期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发改审批[2012]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宝塔山应急避难场所(宝塔山公园一期工程)


2.2工程概况: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宝塔山应急避难场所(宝塔山公园一期工程)为场地型Ⅲ级应急避难场所,有效用地面积7070平方米,容纳人数约4000人。


本期工程主要内容:人行疏散通道,一般只允许管理、施工维修和紧急救援等小型作业车辆临时通行;道路南接龙舟大道,北至山顶,道路全长1096.7米,其中K0+845.1至K1+96.7为新建道路,路宽4.0米,长度251.6米;K0+0.0至K0+845.1段路基已基本形成,路宽均按4.0米控制,线形及纵坡维持现状,采用褐红色聚氨酯薄层防滑路面;道路沿线布置凉亭三座,坐凳7处,果皮箱11只,公共厕所一座,入口牌楼一座;山顶布置停车场、园路和绿地,场地和绿化面积7070平方米,灾时转换为紧急避难场所。


2.3 投资规模:*******.34元。


2.4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中的建筑工程、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2.6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


2.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2.9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6月-2019年8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9)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


(10)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未在在建工程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11)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2)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一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企业注册地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13)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一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提供企业注册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14)投标人2018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提供企业注册地在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2018 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班组成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 上述要求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6)根据《宜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8〕86)和《关于公布第一批资质监督检查企业的通知》、《关于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等文件规定,未被列入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公示检查结论“不合格”的企业名单内。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投标。


(18)本项目不接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及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9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2019年9月26日9:30时前(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注明“宝塔山公园一期”字样。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9时30分,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4楼开标大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则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2019年6月-2019年8月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9月3日


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联系人:甘俊石


联系电话:134*****2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一号峰景


联系人:覃梦水


联系电话:********009


日期:2019年9月3日



标签: 公园 应急避难 土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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