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102#、106#小区闲置拆迁安置房房屋中介机构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昌吉市102#、106#小区闲置拆迁安置房房屋中介机构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昌吉市102#、106#小区闲置拆迁安置房房屋中介机构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CJSCG-FW2019-074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102#、106#小区闲置拆迁安置房房屋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置102#、106#小区闲置拆迁安置房项目,该项目位于昌吉市三屯北路,涉及28栋楼,约40000平米,计457套房屋。本项目为处置457套住宅确定具有房地产策划及销售资格的房地产销售公司。
四、招标项目预算:0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参加磋商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件,以备报名人员现场查验:
(一)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
(二)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证书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
(三)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则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上述资质证件需在资格查验阶段现场提交,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在现场查验时,供应商应一次性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资料)。如供应商未提交或提交的证件资料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则按无效文件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地点
1、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财政局六楼609(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
八、文件领取时间、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1、投标人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下午19: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携带U盘领取电子版标书。
3、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报名时提交,应以电汇、网银、支票方式缴入,报名时提交,不接受现金方式,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项目第XX标段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请于报名前一天缴纳账户,以便开企业往来收据。
注:1.企业以电汇、网银支票形式缴纳,未成交的供应商携带收据退还。
2.保证金不接收现金方式缴纳。
3.报名时以电汇、网银的供应商应提交汇款凭证。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 ********3941行号:********1050
联 系 人: 张君玲 联系电话:****-*******
九、采购单位: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伟 联系电话:133*****578
十、招标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熊海洲 陈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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