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水生产领域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招标公告

汽车水生产领域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汽车水生产领域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6年9月3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符合上海市政府关于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管理等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为本市经备案的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汽车水生产领域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3、预算编号:00-19-W05092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汽车、水生产领域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数量:壹项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19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汽车、水生产领域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详见公告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5、交付地址:上海6、交付日期:2019年10月底7、采购预算金额:890000.00(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9000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谈判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9-04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09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04 15:30:00至2019-09-09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潜在供应商可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竞争性谈判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当纸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电子版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09-09 15: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谈判时间:2019-09-09 15:30:00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和延安西路358号19楼会议室2、谈判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幕)。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环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招标机构向其开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及提供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03邮编:200040 联系人:********111联系人:陈喆仡 电话:********电话:177*****528 传真:********传真:***-********附件信息:附件1:谈判文件-汽车、水生产领域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发售稿0903.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查 碳排放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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