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袋招标公告
2019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袋招标公告
海门市常乐镇畜牧兽医服务站2019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袋
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单
编号:CLZCG********1
报价单位: (公章)单位:元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袋 | 长133cm*宽80cm | 5000 | 只 | 1、颜色:白色 2、材质:聚丙烯(新料),镀膜,缝底袋,防漏水。133cm*80cm袋重不低于每只140克,90cm*60cm袋重不低于每只80克 3、编织袋表面须印制:常乐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袋。 | ||
长90cm*宽60cm | 10000 | 只 | ||||
以上合计:¥元(小写) 人民币元(大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及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为授权代表缴纳的2019年3-6月社会养老保险清单的复印件(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法人无需提供)、诚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常乐镇广播有线电视大厅向上至四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汇票),缺少其中一样或几样,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文件工本费100元,请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 上午09点30分。
开标地点: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常乐镇广播有线电视大厅向上四楼)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送至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方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报价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规格、配置等,所投产品的规格、配置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前,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7.保证金: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整(采用汇票形式,其他方式一律废标。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账户名称:海门市财政局,账号:****************107322,开户行:海门农商行城南支行)。
投标单位须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单独携带,不放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无息)。
7.3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提交至招标人账户,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
7.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8.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货物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25000元(人民币贰万伍仟元元整)。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9.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0.售后服务:根据采购单位通知的供货时间、品名、数量,并且将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培训到位,并经业主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通过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95%,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1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采购单位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8*****093
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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