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宇光阁幼教中心钢结构网架顶棚拆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振华宇光阁幼教中心钢结构网架顶棚拆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1.1本比选项目振华宇光阁幼教中心钢结构网架顶棚拆除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本比选项目为贵州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组织招标。
2.1项目名称:振华宇光阁幼教中心钢结构网架顶棚拆除工程。
2.2项目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振华园区。
2.3项目规模:宇光阁室外部分为钢结构网架顶棚,屋面材料采用彩钢瓦,网架结构共有8根钢结构立柱支撑,整个网架跨度约为24m*50m,面积约为1200m2。
2.4比选范围:振华宇光阁幼教中心钢结构网架顶棚拆除施工,主要包括:钢结构网架拆除,拆除构件的处理、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1本次比选要求:(1)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振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合约部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4.1.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1.2 营业执照副本;
4.1.3资质证书副本;
4.1.4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4.1.1——4.1.4)除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 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为贵阳市乌当区新天大道北段232号15楼(贵州振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比 选 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乌当区新天大道北段232号15楼
联 系 人:封 琴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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