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港溪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溪港溪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淡溪镇溪港溪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标项目淡溪镇溪港溪整治工程已由 乐清市水利局 以 乐水审[2010]54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翁金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补助、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淡溪镇埭头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淡溪镇埭头村、赤岩坑村、硐垟村,投资总概算为488.29万,本次招标概算为431.3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为419.13万元,临时工程为12.19万元。
2) 招标范围及内容:加固防洪堤长度2712m(其中埭头村960m,赤岩坑村1227m,硐垟村525m),埭头村和赤岩坑村各兴建一条拦沙坝。
3)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
2)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聘用资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1年 4 月 25 日至2011年 4 月 29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六、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论坛:www.yqztb.gov.cn/bbs(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1年 5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乐清市招标投标中心(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 ****-********
招标文件下载:****************.RAR" target="_blank">淡溪镇溪港溪整治工程.rar
淡溪镇埭头村村民委员会
乐清市招标投标中心
2011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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