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公安局看守所主副食品供货(第二次挂网)采购公告
永川区公安局看守所主副食品供货(第二次挂网)采购公告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9月4日 至 2019年9月10日 17: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永川区公安局0715办公室或行采家网站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货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货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本投标项目受理异议时间为投标公告期间。
(二)本次采购项目本次投标保证金为0元。本项目本次公开招标,若:符合资质的供货商<3家,本项目本次招标流标。中标供货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项,中标公示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农商行处缴清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服务后全款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凡中标供货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三)供货商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时间报名签到。报名时携带相关投标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时递交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法人代表无法到场的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件复印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格式。
3、竞标商需能提供正式发票及对公账户。投标供货商的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确保食品必须是质检部门检查合格的产品。
4、投标单位需出具企业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必须含:企业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一旦被公安机关审核查出有违法犯罪记录,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9月11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9月11日 10:4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川区公安局警保处 李秀娟 ********918
开标时间: 2019年9月11日 10:40
开标地点:永川区公安局七楼
1、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李秀娟
采购人电话:********91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
2019年看守所食堂主副食品招标文件 - 鸡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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