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拆迁安置房工程I、II标段招标公告
梅河新区拆迁安置房工程I、II标段招标公告
潜山经济开发区梅河新区拆迁安置房工程I、II标段
招标编号:aq********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25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经济开发区梅河新区拆迁安置房工程I、II标段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4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单体建筑面积2590.49㎡,设计6层。 I标段共二幢,建筑面积5180.98㎡,II标段共三幢,建筑面积7771.47㎡。
2.3 计划工期:I标段工期为8个月;II标段工期为10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25日至2011年0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报名。逾期拒绝办理。
4.2 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章):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被授权人,必须是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持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6)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县外企业跨区登记备案证明(在潜山县住建局网站政务公开网页下载登记表);
(8)企业所在地人社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具体内容详见潜人社字[2010]21号文);
(9)与之有关的资格证书和资料等;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在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工作人员监督下共同核验、加盖原件已核章备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投标邀请书后方可参与投标,并按照投标邀请书中相关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经济开发区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农科巷1-6号
联系人:朱永红 联系人:吴福斌
电 话:****-******* 电 话:0556-*******
传 真:****-******* 传 真:0556-*******
9、其它要求
9.1申请报名人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9.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3一旦发现投标申请人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认定的不良行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9.4本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采用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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