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19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
[大余县]2019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
[2019-09-05]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大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级 | ||||
项目名称 | 2019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 | ||||
项目金额 | 169,680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大余县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业务服务,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故推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分公司为论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 ||||
专家姓名 | 董水平 | 职 称 | 技师 | ||
工作单位 | 大余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 | ||||
专家2论证意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故推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分公司为本次项目采购单位。 | ||||
专家姓名 | 张倩 | 职 称 | 中级经济师 | ||
工作单位 | 大余县经济信息中心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点: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推荐单一来源采购供货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分公司。 | ||||
专家姓名 | 彭素琴 | 职 称 | 助理会计师 | ||
工作单位 | 大余县环保局 |
标签: 信息资源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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