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1-4#泊位)(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1-4#泊位)(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由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承包的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1-4#)工程,根据工程需要,我公司拟对该工程的围墙工程分包公开招标。
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1-4#泊位)
(围墙工程)
分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09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书格式及附表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投 标 邀 请 书
投标单位:
由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承包的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1-4#泊位)工程,根据工程需要,我公司拟对该工程的围墙工程分包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电子版云筑网自行下载,纸质版自行打印。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9日15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三江港项目部,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9年09月19日15时在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三江港项目部公开开标。如你单位分包投标文件确定为中标文件,按规定合同签约前应提交不低于中标价(合同价)10%的施工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发包人(总承包单位):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9号——首东大厦
传 真:
联 系 人:水海霞
手机号:
2019年09月03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发放招标文件
1. 时间:电子版在云筑网招标文件审核后即可下载,纸质版在云筑网招标文件审核后自行下载。
2. 地点: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3. 事项:交验投标人资质证书,并收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二、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如果投标单位认为确实需要进入现场考察,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或事先告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并安排,现场踏勘期间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三、招标文件答疑
本次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将对各分包招标工程的概况作详细介绍。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另行组织答疑会。如果投标人对关于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或在踏勘现场中存在影响工程报价或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存在疑惑的问题,可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用电话形式联系,联系人:马远;手机号:137*****533
四、投送投标标书
1. 投送份数:三份 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文本为准。
2. 投送时间:2019年09月19日15时之前
3. 投送地点: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临近乡三江港陆域堆场中建港务项目部
4.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9日15时
5. 开标地点: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临近乡三江港陆域堆场中建港务项目部
6. 开标时应交验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其相应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评标、定标、中标通知
开标会结束,投标工作进入评标、定标阶段。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分别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疑点进行询问和澄清。询标的对象、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由招标人通知各询标对象。招标人在通过评审后发中标通知书。在正式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不低于中标价(合同价)10%的施工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第二章招标文件
一、 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
1、工程名称: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1-4#泊位)
2、地 点:湖北省鄂州市三江港新区临江乡
3、工程概况:
1-4#泊位码头的陆域道路堆场(包括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仓库、生产用房、机修间等生产及辅助用房;给排水、消防、环保等所配套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1-4#泊位陆域总面积约15万㎡。
本次招标范围适用于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1-4#围墙工程。
二、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一) 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报价书
2. 报价汇总表
3. 投标标书的综合说明
4. 投标书附表
5. 工程报价及单位估价表
6. 提供拟担任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表
7. 其他有关承诺
(二) 编制要求
(1)“施工日历天”:为本工程所有承包项目的施工总工期。
(2)“自报质量”:本工程分部分项必须达到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投标人”、“法人代表”等均按规定填写或加盖印签。
1.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书)的具体要求编制,并一律用中文编写打印。做到:
(1)内容齐全,图文清晰,笔迹端正,装订成册。
(2)投标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装入档案袋内密封,在封口上骑缝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须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等字样。
2. 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凡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签之处,均应加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人提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加盖印章。
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同时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1.4万元(或投标保函,其中属于公司合格分包方的可以免缴纳投标保证金,非合格分包方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4万元)到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投标单位转账汇款时备注分包工程名称以备退款时查验,开标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额部分按公司规定补足。
4.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标,其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1) 未密封的;
(2)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内容不全的;
(3) 未加盖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6)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开标会议的。
(7) 若拟选投标人被认定为围标或串标
5.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一律开始于送标截止之日。在有效期内任何人无权变动标书的内容。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特殊规定。
(2) 未中标人投标书自送标截止日期之后60天内有效。
(3) 中标人的标书有效期至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后至保修期为止。
三、 投标文件编制依据
1.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提供的附件)
2. 招标文件答疑的补充文件
四、 投标报价的方式和要求
(一)报价方式和要求
1.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
2. 投标报价要求和遵循的原则
(1)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招标文件、现场施工条件等结合起来综合理解或解释。
(2)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公共依据(投标人不能添加子目或减少子目),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如工作量超出30%部分单价按双方协商下浮后执行。
(3)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按包干价,均已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不随价格上涨、地质变化、气候影响、施工环境不同的影响而调增。固定综合单价包括机械设备调遣,工程的人工、材料(主体工程混凝土、钢筋材料、砌块等甲供材外的一切材料)、辅材机械、油料、生产及生活用水电费、施工电缆、现场排水、相关资料、文明施工(分项工程1.5%计入综合单价)、检测费、人员食宿费及有关保险、税金(增值税单列)等一切费用。施工便道维护应能保证整个项目施工期间的使用。
(4)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无论数量是否标出,都需填入单价或总价,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承包人应按要求完成这些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和支付。
(5) 投标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所有材料和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安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内。为正常实施本招标工程涉及外部的各项施工准备条件等费用均已包括在投标单价内,安全文明施工费详见工程量清单。
(6) 投标人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防台风、防突风、防风暴潮、防雷击等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加强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 为确保工程质量,本次招标以合理最低价中标,详见评标方法。
(9)投标控制价为75万元(包含税金、措施费等),如投标总价超出投标控制价则为废标。
3.单位估价表
4.其他有关附表
五、 工期、质量
(一)工期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的设备、人员确保工期。投标人自报工期应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表一致,一旦中标,最终签定施工合同工期应由招标人根据总进度计划详细制定具体分包工期,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
2.中标人实际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的开工之日或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有关部门竣工验收签证为准,工程施工实际总工期按上述规定确定。
3.工期延误惩罚额度按每天不少于壹万元处罚,具体由投标人自行提出。
(二)质量
1.本工程质量招标人要求所施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且不影响主体工程质量评优。本工程执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技术规格书及规范的要求。
2.因中标人原因质量达不到自报工程质量等级标准者,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其违约责任惩罚按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执行,具体由投标人自行提出。
六、工程安全、文明环境施工要求
1. 在施工期间确保施工区域周围环境的整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明确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2.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协议书。中标人若违反规定野蛮施工,招标人有权限令停工整改,一切损失有中标人自付。中标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量员,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年检报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本工程施工中,必须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并创安全无伤亡事故。施工现场死亡事故为“0”,无火灾、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
符合相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要求。
4.如需生活用房由招标人提供,相应费用由乙方自担,由甲方提供的的水费、电费等从乙方队伍结算价中扣除。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原则:招标方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2定标
7.2.1招标人根据综合评标结果选择合理低价为中标人;
7.2.2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义务。
第三章投标书格式及附表
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我公司在 工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与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协商、签订合同协议和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决定。
授权单位: (盖章)
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人身份证: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复印件粘贴处)
投 标 报 价 书(格式)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道路堆场(1-4#泊位)围墙工程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时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6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金1.4万元(或投标保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
4、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的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
(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电 传:---------------------------------------------
传 真:--------------------------------------------
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电话 |
备注:该名单所列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均有权代表分包人签署往来函件,履行分包人权利和义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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