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体育中心建设体育场内场工程招标公告
东西湖体育中心建设体育场内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第一条、投标须知
1.1招标单位(承包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校荣春。
1.3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16区11号楼。
1.4工程建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金山大道以北、新城一路以南、临空港大道以西、马投潭公园以东地块。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本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 公开招标 方式选定承包人。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东西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场内场工程。
2.2 工程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金山大道以北、新城一路以南、临空港大道以西、马投潭公园以东地块。
2.3 建设单位:武汉临空港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4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4416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239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171平方米。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 层数:覆土车库地上1层、纯地下室地下1层、体育场地上4层、游泳馆地上4层、体育馆地上4层。
2.7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9 月 15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10 月 15 日。
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雨季施工需要投入的各项组织资源及费用,保证工期的完成,不予顺延。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殊要求,完工日期不可改变,已充分考虑确保按时完工需要投入的各项组织资源及费用。
2.8 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及复验
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专业分包企业;
3.2 投标人应具备专业分包三级以上(包含三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现场安全员C证;
3.4 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应具有税务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应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作业的经验;
3.8中标后必须在本公司登记注册;
3.9派驻本项目人员条件:投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
3.10中标后进场能提供各工种资格上岗证书,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提供用工劳动合同;
3.11投标书应提供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专职的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证书等;
3.12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证明,并与其营业执照名称相对应。上述证书、执照必须提供原件给招标人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若投标人中标,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相关证明原件供发包人复验。投标单位对提供的资质的合法、合规性负责,若中标后再申请调换资质,需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合同额1%的违约金,若合同备案资质不符合要求,需向招标人支付备案合同额1%的违约金。
第四条 招标内容、方式及招标工作安排
4.1 本工程采用 公开 方式招标,从 合格 投标人中确定 壹 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4.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4.3招标范围及内容:
4.3.1 招标范围:体育场内场的土方开挖及回填、水稳及碎石摊铺、沥青铺设、内环排水沟及电力系统等按照图纸显示及工程规范所说明的所有内容。除合同明确由承包人完成的内容及承担的费用外,其他全部由分包人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他未尽事宜由承包人视现场情况确定,如若确定由分包人完成,分包人必须配合完成。
4.3.2 招标内容:体育场内场的土方开挖及回填、水稳及碎石摊铺、沥青铺设、内环排水沟及电力系统等为完成分包工程内容达到验收标准及后续维修、服务等所需的所有工作。分包作业内容承包人可按进度要求和施工需求调整,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4.4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4.4.1质量要求:合格。
4.4.2所有的施工内容必须按照图纸、图集以及相应的规范施工。
4.5报价方式:
4.5.1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详见4.6)
4.5.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工程数量计量规则详见招标清单。
4.5.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5.4清单项目的增减或实际完成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变化并不影响本合同清单的单价。
4.5.5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不作为实际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4.5.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以人民币(元)结算。
4.5.7其他未列明项目详见后附报价清单。
4.6投标报价费用说明:
4.6.1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包含的工作视为按照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所说明的所有内容及必要的零星用工。
4.6.2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费用:人员机械进出场费,临时驻地建设费,现场施工资料编制费,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排除干扰费,窝工费,劳动保险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险等保险费,医疗费,赶工费,酷热天气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备案费、风险费,财产保险费,现场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现场检测费,治安保卫费,测量测试费,试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至现场指定地点,工完场清费,调迁费,卫生费,暂住户口费,生活水电费,招标人提供材料的保管费,生活区、施工现场移动式消防器材费用、迎接检查打扫施工现场费、生活区临时设施人工维修和清理费用、生活区室内降温和取暖设备费用以及包含但不限于从项目说明中所获知的任何合理的必不可少的费用,但不包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资源之价值。上述已考虑到的和未考虑到的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所报综合单价中,发生时不再额外考虑。
4.6.3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中包括生产人员基本工资、辅助工资、流动施工津贴、超高人员降效费、劳动保护和工伤、医疗、意外伤害保险费,福利费、交通补助费、手工工具补贴、养老费、失业、管理费、风险费和劳务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4.6.4综合单价中包含至少 1 名专职安保人员(现场巡视等工作)的所有费用,配合招标人的保卫人员,一起管理现场安全。综合单价包含现场打扫卫生专职人员 2 人(负责施工现场、道路的卫生)的费用。
4.6.5综合单价中包含招标人供应材料的装卸保管及二次倒运费用、建筑物本身和建筑物周围的安全防护用工。
4.6.6本工程投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使用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必须达90%以上,特殊和机械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4.6.7 业主和招标单位单独发包的分项工程,需要中标人配合的,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积极配合,中标人不计取任何费用。
4.6.8务工费、增容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个人所得税等向有关管理部门交纳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为招标人代交时,在支付劳务费时扣除。
4.6.9报价中包含各种手持工具、机具、测量工具费用。
4.6.10 综合单价中应包含劳务人员统一服装及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的相关费用。
4.6.11投标单位如有其他优惠条件,请在投标书中明确。
4.7招标工作安排
4.7.1招标单位经办人:张奋春、来智。
4.7.2招标日程安排:
2019年 9 月 5 日 17 时前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2019年 9 月 8 日 17 时前送投标文件。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16区11号楼5楼。
4.7.3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单位必须以注明“东西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场内场工程”之密封袋,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法人代表名章。
投标单位必须于上述注明的回标日期前将投标书密封送交发包人指定地点,逾期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
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切勿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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