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乡镇(街道)卫生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告
12家乡镇(街道)卫生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现就12家乡镇(街道)卫生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LYCG2019YZ-044
二、项目名称:12家乡镇(街道)卫生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 | 乡镇 | 数量 | 合计 | 招标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单项限价 | 最高限价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 1.湖镇中心卫生院 | 1 | 3套 | 40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15万元/套 | 45万元 |
2.塔石中心卫生院 | 1 | ||||||
3.横山中心卫生院 | 1 | ||||||
4.龙洲街道卫生院 | 1 | 9套 | 20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12万元/套 | 108万元 | |
5.东华街道卫生院 | 1 | ||||||
6.罗家乡卫生院 | 1 | ||||||
7.石佛乡卫生院 | 1 | ||||||
8.沐尘乡卫生院 | 1 | ||||||
9.模环乡卫生院 | 1 | ||||||
10.庙下乡卫生院 | 1 | ||||||
11.社阳乡卫生院 | 1 | ||||||
12.大街乡卫生院 | 1 | ||||||
合计 | 12 | 12 | / | / | / | 153万元 |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内完成设备安装并通过验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厂商或供应商;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都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大楼306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方应于2019年9月16日0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开标室 3 ,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9年9月16日09: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开标室开标 3 ,磋商响应方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磋商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一、业务咨询: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180*****999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童女士 ****-*******
十二、提交答疑截止时间:
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19年9月12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三、答疑回复时间:
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四、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电话:****-*******)。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
********0/20199/f7b1797b-141a-43b5-b384-4ccd1f5e5c3b">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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