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财政票据印刷招标公告
财政厅财政票据印刷招标公告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1]9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财政厅的委托,对其财政票据印刷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EZC-2011-ZX00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财政厅财政票据印刷项目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备 注 |
1 | 微机打印票据类 | 20723.10 | 万份 | 采购人按季度提供票据印制的种类、及版式,并可根据需要,对票据印制种类、数量、版式及价格(比照中标价格)进行调整。服务期间(自合同生效后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中标人代理保管票据,负责武汉市内票据使用单位的免费运送。 |
2 | 手工书写票据类 | 95.3172 | 万本 |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第一包:微机打印票据类
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投标人必须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在湖北省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必须提供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印刷业经营许可证》。
4.4投标人必须具有印制条码的设备并具有相关的印制能力。
4.5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认证部门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6投标人应有从事财政票据、税务发票或安全保密票据印制经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7投标人须具备原材料采购、票版设计与管理、票据生产、仓储与运输、安全监控与保密管理、交货与验收和质量投诉等管理制度(提供以上制度的相关内容)。
4.8自2008年以来,投标人在印制(质量)、保管、运输、配送交货等环节没有发生过大的票据安全事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对以上情况分别进行说明, 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票据管理部门意见为判定依据)。
4.9生产车间(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及原材料和成品票据专用库房(投标人中标后,3个月内在武汉市有固定财政票据的生产独立仓库。),安装有全天候、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摄像、监控及录影设备。
4.10投标人必须具备一条以上高速轮转式(不少于二色)商业表格印刷生产线(提供生产线的照片)。
4.11投标人须具备全程监控的高速废票、废版处理粉碎机(提供粉碎设备的技术说明文件及监控设置情况说明文件,提供设备照片,照片须体现监控设施与粉碎机处于同一空间内)。
4.12投标人须有符合标准的票据专用运输车辆(附上车辆购买发票复印件)。
第二包:手工书写票据类
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投标人必须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武汉市工商局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必须提供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印刷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统认证。
4.5投标人应有从事财政票据、税务发票或安全保密票据印制经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中标后,3个月内在武汉市有固定财政票据的生产独立仓库,并具备完整的安保措施和设备设施。
4.6具有三台及以上胶印机、1台及以上切纸机、1台及以上晒板机(附上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4.7有运输财政票据能力。
4.8投标人须具备原材料采购、票版设计与管理、票据生产、仓储与运输、安全监控与保密管理、交货与验收和质量投诉等管理制度(提供以上制度的相关内容)。
4.9自2008年以来,投标人在印制(质量)、保管、运输、配送交货等环节没有发生过大的票据安全事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对以上情况分别进行说明, 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票据管理部门意见为判定依据)。
五、中标数量及中标价格的确定
5.1 本次招标确定每包中标人不超过5家。如有效投标人满足5至6家时取2家中标人,满足7至9家时取3家,满足10至12家时取4家,满足13家及以上时取5家。
5.2中标货物(印制)数量分配比例为:第一名比第二名多3%,第二名比第三名多3%,以此类推。
5.3设定中标指导价(湖北省财政厅财政票据中标指导价统计表 附件10)。中标人价格超过指导价的,以指导价为准;未超过指导价的,去掉一个最高价,以均价为中标价格。高于均价以均价为中标价,低于均价的以投标价为中标价。
5.4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包,如2个包同时中标,以投标(包)金额较多的为中标包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时间:2011年4月26日起至5月10日(工作时间)
购买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5室(不办理邮购)
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9:30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5月17日9:30时
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答疑
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提出质疑(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条款或排他性条款等提出疑问和建议)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于2011年5月3日10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需要澄清和质疑的内容召开答疑会,请潜在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会议内容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发给每个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十、保证金及递交方式
1.为了保护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湖北省财政厅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百分之一(1%)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帐)。
2. 保证金递交方式
(1) 开户银行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开户银行:武汉市农村信用社武昌营业部中北路分社
(4)武汉市转帐行号:839148
(5)武汉市以外地区电汇行号:********6015
十一、联系方式
1. 湖北省财政厅
联系人:刘新启
电话:***-********
2.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倪慧荣
电子信箱:zcnhr2010 @163.com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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