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38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038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75.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磋商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其它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受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4、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9-05到 2019-09-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9-16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9-16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六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女士、庞先生、赵女士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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