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黄岩区院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招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26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局委托,就台州市黄岩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经营权转让招商在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商信息,报名单位共4家,通过资格预审并购买招商文件的单位为4家,但至投资建议书递交截止时间仅一家单位递交了投资建议书。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研究后不再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本项目有关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黄岩区院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地点:黄岩区院桥污水处理厂位于院桥镇域的北部后宅村附近;

3、项目概况: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95万m3/d,本次招商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区工程,不含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拟采用改良A/A/0工艺,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排放标准(出水具体标准以本项目环评批复为准)。工程主要服务黄岩区的南城街道、高桥街道、院桥镇和沙埠镇四个片区的市政污水的处理。建设工期12个月;

4、经营期限: 30年(含工程建设期);

5、初始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的最高限价:人民币 1.939元/立方米;

6、招商人: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局;

7、经营模式:成交投资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主体。二、 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资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单一的独立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进行投标。

2、投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应具有先进的污水处理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行经验,须持有国家《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甲级)》。

3、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

4、近几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含香港、澳门与台湾地区)有成功运行和管理污水处理BOT项目的业绩与经验(处理规模8万立方米/日以上单体污水项目不低于两个,累计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日处理规模之和不低于30万立方米)。

5、具有可行的经营方案以及政府规定的其它必要条件。

三、招商前置条件

1、项目设施范围

指黄岩区院桥污水厂提供服务所需的和所附带的厂内固定资产、可移交资产及在其围墙内(含围墙)的场地上附着的所有为实现项目协议目的所需用的相关设备和设施等。

2、土地使用

项目公司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可使用的土地仅限于《黄岩院桥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平面布置图所确定的一期工程用地范围。项目公司不得将该土地用于除污水及污泥处理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享有对该土地的处置权。

3、项目前期费用

黄岩区院桥污水厂的前期费用如下:

(1)招商人已委托相关部门完成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污水处理厂用地规划手续、地质初步测绘勘察、项目申请报告、土地征用补偿等基础工作。

(2)招商人提供项目用地红线外项目建设所需的市政配套设施,包括道路、围墙上水、临时供电。

黄岩区院桥污水厂前期费用总计为1250万元,由项目公司承担。

4、项目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叁十(30)年,该特许经营期限包含建设期壹(1)年。

5、污水处理量

黄岩区院桥污水厂项目的额定水量为:1.95万立方米/日。

保证水量为:项目建成后第一年0.9万吨/日,第二年1.3万吨/日,第三年1.8万吨/日,第四年开始至特许经营期结束1.95万吨/日。

由于项目公司的责任,导致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保证水量,招商方只按实际处理水量付款,不承担保证水量责任。

6、污水处理单价及其调整

污水处理单价包括污水处理基本单价和污水处理超进单价;

项目开始运营直至第一次调价前的污水处理基本单价按竞投报价函中所报初始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确定。

污水处理超进单价固定为同期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的百分之四十(40%);

7、污水处理费计价及支付方式

污水处理服务费将采用“按日计量、按月支付,按年考核结算”的方式支付。水量计量以出水流量计读数为准,除非另有规定。

8、污水处理主要执行标准

(1)进水水质标准(以可研批复为准)


序号

指标名称

参数标准

1

CODcr

≤420mg/L

2

BOD5

≤210mg/L

3

SS

≤240mg/L

4

氨氮(以N计)

≤35mg/L

5

TN(以N计)

≤45mg/L

6

TP(以P计)

≤8.0mg/L

(2)出水水质标准

出水水质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2006)(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9、污泥处置

项目公司须按相关规定,将出厂污泥运送到政府指定场所,污泥处置费用和运输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竞投人在报价中需考虑污泥装卸、运输和处置费用,污泥运输距离按单程40公里测算,污泥处置费用统一定为110元/吨。

10、重置和大修的费用承担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设备重置和大修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装订成册)

1、依法公证的授权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机构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

以上公告时间为2011年4月26 日~2011年4月28 日16时。欢迎有投资意向的单位在全部符合并接受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前来洽谈,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提交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2500万元)的谈判保证金(仅接受投资申请人本单位开具的汇票。谈判保证金账户为开户行:建行台州永宁支行,户名: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局,账号:****************1816)。

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招商咨询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373

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局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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